在 杭州,有業主不僅將共享單車騎進了小區,還直接騎進了、留在了電梯。小區中,隨處可見橫七豎八停放的共享單車,無論是小區公共健身器材旁,還是綠化帶邊, 甚至消防通道、消防栓前,都有亂停的共享單車。杭州某小區物業負責人稱,最開始,保安勸業主不要亂停放,但收效甚微。有律師稱,如果沒有經過業委會或大部 分業主同意,物業沒有權力禁止共享單車進入小區。(7月13日《錢江晚報》)
共 享單車不文明使用、亂停放現象,并不僅僅出現在杭州一地。共享單車被騎入小區,最早是部分用戶為了省去次日找車的麻煩,之后當摩拜等共享單車品牌推出“紅 包車”功能——很多用戶發現,“紅包車”原理就是,某輛單車長時間沒人用、停在偏僻位置,就會自動變成“紅包車”,引導用戶找車并將之騎回公共區域——將 共享單車騎進小區藏起來,隔一天不但免費,還能給使用者創造額外收益,難怪不少數的人為了“薅羊毛”而樂此不疲。
這篇報道中,律師宣稱物業無權禁止共享單車進入小區,主要是從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權 利義務邊界出發的。如果只是單車而不帶“共享”二字,律師的說法當然無懈可擊。問題就在于,業主、租戶將共享單車騎進小區后,很快終止了租車服務,已經不 再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共享單車使用者,這時就算共享單車沒有亂停放,也等于不恰當地占用了小區有限的停車位置甚至非停車的公共活動區域。這種行為跟業主、租戶從大街上拽一個市政垃圾桶等公共設施,然后隨便放在小區公共區域,方便自家使用,就沒有區別。物管對之說不,當然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小區環境、業主的共同利益,談不上違反法理。
物業公司反對共享單車進入小區,一個很重要也很合理的因素在于,清理亂停放的共享單車需要付出額外的高昂人力成本。由于摩拜等共享單車企業對單車采用智能鎖,搬動亂停放單車會使之發出警報聲,這在小區內當然也是對低樓層業主生活的噪聲侵擾。
共 享單車被騎入小區,事實上不僅嚴重損害了共享單車企業的利益,使得單車流轉使用率下降,降低了企業經營收益及通過廣告、促銷等活動獲得用戶參與的可能,在 小區環境中,共享單車遭到破壞的幾率更大、破壞行為被制止的可能性更低。而且,也降低了政府、社會容許共享單車存在所可能創造的效益(倡導綠色出行)。從 這個意義上講,禁止共享單車騎入小區,可以認為是物業公司維護社會共同利益,支持政府綠色出行倡議的積極行為。
要 減少共享單車對于社會秩序、公共空間的侵擾,特別是亂停放行為帶來的不良影響,更加充分地發揮其社會作用,在打通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過程中增強而不是 弱化城市文明水平,應當加快推動各地交通、住建、交警等主管部門,與物管企業、共享單車企業合作,讓共享單車都能文明地停靠在劃線區,不進小區,不占盲 道,不給其他出行者添堵。